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805.还有些内在友谊的社群,它们不会夺走别人的外在快乐,并将其转到自己这里,但会夺走别人的内在快乐,也就是对属灵事物的情感所赋予他的极乐。这些灵人位于前面,就在低地正上方的右边;其中有些灵人的位置比其他的稍高一点。我与位置在下的灵人有过几次交谈;每当这种时候,来自那些位置在上的灵人的一种总体流注就会流入。他们活在肉身时具有这样的性质:他们发自内心喜爱那些在他们的共同友谊里面的人,并以兄弟般的情感拥抱彼此。他们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是活着的,并且住在光中;相比之下,那些在他们社群之外的人不是活着的,也不住在光中。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,故还以为主的天堂仅由他们这少数人组成。
但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,主的天堂无穷无尽,是由各人民和各语言的人组成的;凡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都在天堂。我还指示他们说,天堂里的人都与身体的一切区域有关,无论外层部分还是内层部分。但是,他们若将心思放在超越他们的生活,与他们的生活不相符的任何事物上,尤其诅咒在他们社群之外的其他人,就不能拥有天堂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的社群就是具有内在友谊的社群;而这种内在友谊具有这样的性质,他们一靠近他人,就会夺走他人属灵情感的极乐,如前所述。他们认为这些人不是选民,也不是活着的;这种思维一旦被交流,就带来悲伤。然而,根据次序的法则,在来世,这种悲伤会归到他们自己身上。
70.我进一步得知,木星也有些人自称圣徒,他们以惩罚的威胁命令自己的大量仆人给他们送上主的头衔。这些人还禁止他们敬拜宇宙之主,声称自己就是中保主,会把他们的祈求转达给宇宙之主。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称宇宙之主,就是我们的主为独一主,而是称祂为至高主,因为他们也自称主。
他们称他们世界的太阳为至高主的脸,认为祂在那里有自己的圣殿;因此缘故,他们也拜太阳。其余的居民都厌恶他们,不愿与他们有什么瓜葛,既因他们拜太阳,也因他们自称主,被他们的仆人拜为中保神。
灵人向我展示了这些人头上的遮盖物,是一顶黑色的塔形帽子。
在来世,这样的人出现在右后方,位置稍微高一点。他们雕像一样坐在那里,一开始还被侍奉过他们的仆人崇拜。但不一会儿,连这些人也嘲笑他们。使我惊奇的是,他们的脸如同着了火那样发光;这是由于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圣徒。尽管他们的脸显得火热,他们实际上却很冷,并且拼命地想得到温暖。由此明显可知,使他们发光的火是自我之爱的愚昧幻火。为了取暖,他们觉得自己在劈柴;在劈柴时,他们看见木柴下面有像人一样的东西,同时他们试图攻击这个人。这是由于他们将功德和神圣归给自己。凡在世时如此行的人到了来世,都觉得自己在劈柴。这种事也发生在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身上,我在别处描述过他们。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主题,我在此补充有关他们的经历。
那些将功德置于自己的好行为和工作的人就在脚底下面的低地。他们当中许多人觉得自己在劈柴。他们所在的地方非常寒冷,他们觉得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温暖。我也与他们交谈过,被恩准问他们是否愿意离开这个地方。他们回答说,他们工作还不够努力,不值得离开。但当这种状态结束时,他们就被释放。他们是属世人,因为想赚取救恩不是一个属灵的想法;事实上,它出自小我,而非主。此外,他们喜欢自己胜过别人,其中一些人还鄙视他人。
在来世,如果他们所得的喜乐不如其他人多,他们就会向主发怒;因此,当他们正在劈柴时,在他们看来,似乎有主的某种东西出现在木头下面。这是由于他们的愤慨。唯独主拥有功德和公义(AC 9715, 9975, 9979, 9981, 9982)。那些将功德置于行为,或想凭他们所做的好行为配得上天堂的人在来世都想被侍奉,从不知足(AC 6393)。他们藐视邻舍,若得不到奖赏,甚至向主发怒(AC 9976)。至于他们在来世命运的性质,可参看《属天的奥秘》(942, 1774, 1877, 2027)一书。那些似乎在低地劈柴的人就属这类(AC 1110, 4943)。
9716.“长五肘,宽五肘”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。这从“五”、“长”和“宽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五”是指同等,因为当两个维度彼此相同时,如此处的长和宽,所表示的是同等。坛的长和宽之所以都是五肘,是因为“五”与“十”、“一百”、“一千”所表相同;这些数字都表示大量、全部,完全或完整之物;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无限之物。“五”也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,因为复合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所表相同,简单数因此类似于它们的复合数(5291, 5335, 5708, 7973节);“十”、“一百”和“一千”表示大量、全部,完全或完整之物(参看2636, 3107, 4400, 4638, 8715节);“五”也是(5708, 5956, 9102节);当论及神性时,“一千”表示无限之物(2575节)。“长”是指良善(1613, 9487节);“宽”是指真理(1613, 3433, 3434, 4482, 9487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长五肘,宽五肘”表示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。当真理补足良善,良善补足真理时,因而当良善和真理行如一体,形成一个婚姻,如主使它们在天堂里如此时,就说“良善和真理同等”。这一点可通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来说明。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,也就是当人感觉真理是良善补足物,良善是真理的补足物时,他就同等地享有良善和真理。此外,理解力致力于感知发自良善的真理,意愿则致力于感知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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